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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365-365体育投注转发《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

    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

    将《北省旅游局<于开展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班进行执法督察。

     

     

     

                          201596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 公安部 工商总局关于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旅发201595号)、《商务部 旅游局 工商总局 质监总局关于开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函2015468号)、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10号)文件精神,省旅游局决定9月份在全省开展针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旅游法》和《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家和全省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欺客宰客、强迫消费、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顽疾,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积极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不合理低价重点整治线上线下旅游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经营旅游业务,通过超低价恶性竞争,安排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在合同外以购买力不足等为由多收费或乱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虚假广告重点整治旅游企业通过低价信息招徕、误导消费者,与非涉旅企业和个人联合刊发旅游广告,擅自使用等级标识、称谓虚夸和攀附性用语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迫购物重点整治旅行社、导游(领队)擅自指定或变相指定购物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带领游客到所签订旅游合同以外的购物点购物,以及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合同违规重点整治旅行社不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不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不载明导游服务费用、地接社等基本信息,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或行业潜规则加重旅游消费者责任或减免经营者义务,以及旅行社提供的出行前行程和出行后的旅游行程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商务、物价、质检等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住旅行社报价、广告发布、合同签订和旅游行程执行等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对违法违规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厉惩治旅游行业不诚信行为。

    (二)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各地要结合省局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旅游市场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旅游市场交叉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好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主体监管职责。

    (三)组织开展重点督查。9月底以前,省局组成多个督查组,采取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重点对投诉举报问题集中、对“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整治不力、没有查办惩处案件的市州进行抽查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周密部署。各地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措施,创新方式,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已展开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有效的统筹和协调,做到多方兼顾,各有侧重。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构建多部门、多行业、多层次、跨区域的市场秩序治理联动机制。

    (二)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各地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从游客反映强烈、同一问题投诉较多的旅游企业入手,采取约谈、明查、暗访、曝光等有效措施,严厉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舆论监督,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网络媒体,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增强诚信意识。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地要认真总结整治成果和经验,并及时将查处案例上报省旅游监察总队。